皮瑟


John Mcnulty,譯者:孫仲旭
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日期:2011/05/01
《This Place on the Third Avenue: The New York Stories of John McNulty》

      某個星期天下午,一個旅館房間裡有一個獨身男的,裡面有種空虛的感覺,儘管房間不大,而且放滿東西。

      到三點半,《先驅論壇報》和《紐約時報》上的填詞遊戲都已經做完,放在地上。收音機上在播放交響樂,好像也不是很對氣氛,我覺得就不對,這個星期天下午,我不想打電話給誰,害怕會碰到他們宿醉仍未全消,不想跟任何人說話,更別說讓誰過去看他們。不過我想聽到誰說話——不包括聽播音員說話。

      所以我出去買剃鬚刀片——我出來住旅館,總是會忘了帶——然而再去擦個鞋,好打發時間。

      第六大道上那些關了門的店鋪中,有一家前面有個皮包骨頭的小個子男的,銜著煙斗坐在一個汽水箱上,箱子上鋪了張報紙。他面前有個擦鞋箱子。我在那兒停下腳步,沒說話做了個小小的手勢,意思是:“擦鞋?”

      他從嘴裡取下煙斗,放下二郎腿然後又翹上,有點自尊心受損地說:“噢,不,噢,不!我還沒有淪落到擦鞋的地步!”

        他說話的語氣,讓我覺得對他來說,雖然已經過得夠艱難,然而尊嚴尚存。他長得瘦削,衣衫襤褸,臉上凹陷,他好像坐在那裡,想做一個可以說是第六大道上的觀察者,儘量去想這樣那樣的事,卻做得不成功。

      過了一陣子,他又開口了,似乎不想惹我不高興,因為我提出擦鞋,而他拒絕了我。“他很快就回來了,那個擦鞋的。”他說,“他很快就回來。你想坐就坐下吧。”

      他住汽水箱邊上挪了一下,給我騰了點地方,我沒說什麼就坐了下來。

      我們都看著來來往往的人,多數看樣子都是外地人,在往上城方向走去。那個皮包骨頭的人抽著煙斗,也在用眼角瞄我,衡量我,我知道他想說話,只是在忍著。

      “真是要命啊,”他手裡拿著煙斗,終於開口說,“他們就那麼把人逼進酒館,即使你根本沒想去,很要命對吧?”

      他當時很清醒——我看得出——但是他這個人,並不是每天都清醒,遠遠不是,他臉上的皺紋和表情都說明了那一點。

      “這個嘛——”我張口說,但不知道到底該怎樣接著往下說。

      “一兩個鐘頭前,你注意到了嗎?”他沉思著揮揮他的煙斗說,“開始有點下起毛毛雨,好像不會持續很久,可是我想我最好去哪兒躲一躲。我去奧托邁特餐館,鎖了!我去布賴恩特公園,想上廁所,鎖了!”他沮喪地直直看著我,接著又說,“他們強迫你進酒館,而這是世界上你最不想去的地方!我進了那裡面,哎,我不能就站那兒,連杯啤酒也不點,對吧?”

      “對。”我說,一邊儘量顯得像他那樣,深入思考這種情形。

      “他來了,擦鞋的。”那個皮包骨頭的人說著用煙斗指著幾步開外一個向我們走來的老頭兒。那個小個子男人站起來,又銜上了煙斗,靠著那間店鋪的前門看行人。

      那個擦鞋的有七十好幾,他頭上骨骼突出,有點大,比起覆蓋其上的皮膚似乎有點太大,所以對他來說,皮膚好像繃得太緊。

      “你好,皮瑟。”他跟那個皮包骨頭的人說,然後坐到我面前,慢慢準備擦鞋。這個小生意做得極為隨意,因為鞋刷多數沒放在箱子裡,而是擱在旁邊的人行道上,那個蘸清潔液的刷子看上去跟它刷掉的灰塵相比,往鞋子上沾的灰塵更多。那個老頭兒動作不熟練地拿起刷子時,抬頭看著我,他的眼睛像是個嬰兒的,嵌在一個年過七十的人的臉上。

      “哎,先生。”老頭兒一邊把清潔劑塗上——多數都塗到了鞋帶的結上,還有些塗到了襪子上——一邊跟我說,“會開得怎麼樣?”

      “會?”有一陣子,我摸不著頭腦,後來才明白他指的是什麼。“哦,聯合國?”我說,“我不知道。對我來說,那兒大部分都太複雜了。”

      老頭兒又塗了幾秒鐘。“嗯,我是這樣想的,”他說,“穿著這樣一雙鞋的人會知道開會在討論什麼,如果他願意告訴別人的話。”

      “不,說實話,我真的不知道,如此而已。”我抱歉地說,但是又自豪地看了一眼我的好鞋子。

      皮瑟從嘴裡取下煙斗跟我說:“人們為什麼都要去廣播城?他們去那兒幹嗎?他們全都去那兒,怎麼回事?”

      “我想他們是外地人,”我覺得我得給出一個回答,就說,“他們讀到過廣播城,所以想去看一眼。”

      “噢!”皮瑟嗤之以鼻,“他們根本不知道該在什麼時候去看。是在人們全在那邊的冰上滑來滑去,大燈照著他們,而且還放著音樂的時候,他們應該去看看。他們根本不知道該在什麼時候去看。那會兒才漂亮呢,滑冰!”

      那個老頭兒聽了只當沒聽見,這時他換用別的鞋刷,進入擦鞋的擦亮階段。“不管怎麼樣,我還是敢說一個穿這樣一雙鞋子的人,會對他們開會開得怎麼樣心裡很有數,”他說,“會知道他們是不是開得順利,要麼互相拆臺還是怎麼樣。”

      皮瑟又把煙斗從嘴裡拿出來,隔著我對那個老頭兒說:“在印度,”他說,“他們那兒有個池塘,要麼也許是條河吧,很神聖,他們會跳進去。在印度,有病的人會跳進去把病冶好。”他頓了一下,似乎是指望大家會表示一下驚訝。“裡面有死的動物!”他又說,幾乎在喊叫。“裡面很多死的動物,他們就往裡面跳!”

      那個老頭兒正在擦亮一隻鞋時停下了來,慢慢抬起頭看我們兩個人。“是恒河,”他說,“他們是這樣叫的,恒河。”

      “裡面有死的動物,他們往裡面跳,想把病治好。”皮瑟提高嗓門說。

        “我知道,恒河。”那個老頭兒說,然後又開始擦鞋。後來他又開口,似乎是跟鞋子說話:“我很久以前哪兒都去過。去過加爾各答,去過南美洲,去過昆士頓——現在改名了——我還去過別的地方,不過都忘了。他們叫恒河,恒河。”

      皮瑟又把煙斗在汽水箱一側磕磕,好把煙灰弄出來,然後走開一兩步。

      “你去哪兒,皮瑟?”老頭兒問。

      “去廣播城,”皮瑟盯著第六大道上說。他看看天空。“再下雨的話,我就得進哪兒避雨,就得進一家酒館,不管我想還是不想。他們反正會逼著人進去!”他邁步走開了。

      老頭兒看著我,一邊擦完鞋,笨拙地把破布放回盒子。“可憐的皮瑟想戒酒,過得很難受。”他的語氣十分寬厚,“想戒酒時,可憐的皮瑟滿嘴胡扯。”

      “哦,我明白了。”我給了老頭兒一枚兩角五的硬幣,儘管本來沒想付那麼多。他感謝了我,我要走時,他站起身來。

      “我希望開會開得順利,”他說,“這兒那兒,肯定會意見不一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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